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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衡水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的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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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衡水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的公示

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09-11
  • 浏览次数:1392

项目名称:衡水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

委托单位: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城区分局

编制单位:开云

检测单位:石家庄斯坦德优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 天津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
一、项目概况

衡水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位于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,占地面积 31702.48 m2),中心坐标为东经: 115°4413.46 ,北纬: 37°4258.53 。地块所属行业类别: 农用地 ,规划用途为: 暂未确定 

地块拐点坐标如下(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):

拐点

X

Y

J1

4176849.369

388475.311

J2

4176815.149

388595.429

J3

4176749.653

388824.926

J4

4176665.991

388800.289

J5

4176765.761

388450.694

衡水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,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:115°44′13.46″,北纬:37°42′58.53″,总占地面积31702.48

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,主要种植小麦。2019 年,地块停耕后闲置为荒地,同年泰华旭景城(在建工程)向本地块堆存土方约5988m³2021年,地块内种植油菜花。目前,地块内堆存有两堆外来土,其余部分种植油菜花。

该地块历史至今未发生过污染事故。

二、调查结论

经调查,衡水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地块项目第1次及第2次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,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均有检出,且检测值均未超出筛选值;氨氮、硫化物、氟化物、石油烃检出浓度很小,未超出筛选值;氰化物、苯酚、甲酚均未检出;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均未检出;半挥发性有机物(SVOCs)均未检出。该地块所有土壤检测因子均符合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和《河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》(DB13/T5216-2020)中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。

经调查,衡水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十五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地下水检测项目除总硬度、溶解性总固体、氯化物、硫酸盐、钠、耗氧量外全部符合《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III类标准的要求;总硬度、溶解性总固体、氯化物、硫酸盐、钠、耗氧量超标可能是由当地地质条件决定的,且超标项目均属于地下水化学性质的综合表征,且浅层咸水不具有开发利用价值,无暴露途径,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。

根据检测结果分析,本地块达到一类用地标准,因此本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使用。

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,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该阶段(技术路线第二阶段)结束。 

 

委托单位: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城区分局

联系人:吴先生

日期:20227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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